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梅州市彬芳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材料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