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并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电子版,实施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审核的,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窗口提交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通过短信形式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受理决定书》;
2、受理
申请人应在窗口提交资料,材料应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
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后,应当在补正期限内一次性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受理决定书》。以上文书通过短信方式送达申请人。
3、审查
本行政许可事项须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及要求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办理要求》执行。
4、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窗口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
5、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可补办《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施机关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
经实施机关审查不通过的,不予许可的,实施机关通过短信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应在窗口提交资料,材料应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
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后,应当在补正期限内一次性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受理决定书》。以上文书通过短信方式送达申请人。
3、审查
本行政许可事项须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及要求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办理要求》执行。
4、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窗口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
5、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可补办《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施机关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
经实施机关审查不通过的,不予许可的,实施机关通过短信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