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1、本度假村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责保管,损失自负。
2、前台收银处为客户设有免费保险箱,酒店对任何未予寄存的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3、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费差价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
4、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5、本资料线路、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报价以报名为准,本社对内容保留解释权利。
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台风等)。
7、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9、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10、旅行社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11、绑定旅行套餐,退改签费用由代理商决定,价格高昂。
12、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13、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14、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再出发前2-1天以内通知的,收取团费的100%的违约金。
15、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做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