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本业务因需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明是否为同一人,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车辆管理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即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批文(根据实际修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受理人按约定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身体条件的证明;
5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