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的时限和要求去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递交材料。
2.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民政部门信息核查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批,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性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性管理部门对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核查、汇总,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4.无异议者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备案,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
7.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8.租住证明(居住社区开)
9.户口本复印件
10.户口地址的房产证明
1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定证明
12.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
说明:
1、上述材料,有冲突的证件只需要交你有的,没有就不需要。比如:如果你有无婚姻承诺书,那所有跟结婚有关的证书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什么的,都不需要;有单位就不用失业证,失业人员不需要收入证明,但仍然需要社保参保证明。
2、户口地址的房产证明,就是要证明你户口地址上面的房产跟你没有关系,一般提供房产证,证明房主不是你就行了。如果卖了,就要提供买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