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www.gdlawyer.gov.cn),填报个人信息并发起申请业务;
2、申请人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将电子申请材料发送给受理申请机关;
3、受理申请机关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发送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经办人员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
5、分管领导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发送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审批流程。
6、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gdlawyer.gov.cn/)下载《律师注销执业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机关应当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受理申请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连同相关申报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整理上报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对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6、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