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相片
注:出入境管理局及各区、县(市)接待大厅均为市民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4、十六周岁以下居民除需要上述材料外还需陪同监护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身份证。(如监护人无法陪同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监护人委托书)
首次申请:120元/本
换发普通护照:14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原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14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补发普通护照:14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14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 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