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7-12123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2楼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