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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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
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申请事项由妇幼科审批。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服务窗口应于5日内制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3.获取受理结果
政务服务中心发放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申请事项由妇幼科审批。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服务窗口应于5日内制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3.获取受理结果
政务服务中心发放证件。
特殊环节
无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申请时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申请时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申请时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申请时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申请时提交原件。
申请时提交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