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财厅网站进行报名,录入资料并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小一寸彩色相片应为同一底片)。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2.现场确认: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受理单上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报考人已签名确认的受理单;
(2)报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单科者提供);
(5)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受理单右上角的空白处);
有关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果是委托办理,代理人必须在受理单的相应栏目签名,填写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并带上报考人相关资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修改报名资料:报考者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选择“修改报名资料”界面,利用本人设置的密码(遗失密码的可通过“取回个人密码”功能找回),查询出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个人报名资料后再提交,考生资料以网上报名资料为准,请勿擅自修改受理单上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
5.报考人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者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温馨提示:首次报名的个人考生请按照以上报名程序办理;二次报名的个人考生在办理现场确认时,以上第(2)、(5)项资料不需提交,其余程序不变。
(二)团体报名
团体报名必须指定固定的报名经办人,由其联系办理一切报名事宜;团体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含10人)。
1.获取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本系统录入团体信息,并获取团体网上报名的账号及密码;
2.录入资料:组织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财厅网站通过账号及密码进行团体报名数据录入及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小一寸彩色相片应为同一底片);
3.查询确认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查询上门确认的时间。现场报名确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受理;
4.修改资料:报考者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团体报名的账号和密码,进入团体报名的主界面,利用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资料进行修改。团体报名的经办人可利用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本账号内所有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
5.打印受理单:打印报考者个人受理单。每张受理单要求报考者在受理单上亲自签名确认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团体报名经办人在代理人栏签名承诺为报考者代办报考手续,并填写联系电话;
6.整理报名资料:首先将每位报考者的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报考者的报名资料(按照受理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单双科分开装订)。
(1)报考者个人受理单;
(2)报考者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或工作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4)毕业证复印件(报考单科者提供);
(5)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受理单右上角的空白处)。
7.报名确认:按第3点查得的时间到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需带资料:①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按照第6点的要求);②毕业证原件(报考单科者提供);③团体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打印准考证:团体报名经办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
9.报考者个人及团体报名经办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者个人及团体经办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10.对于不认真负责,误填考生个人信息,且没及时在报名确认、修改准考证信息等环节办理信息变更,而导致考生个人信息有误,出现无法顺利考试或成绩作废等情况的团体,将被取消继续作为团体进行报名的资格。
温馨提示:团体经办人整理报名资料时,应将首次报名和二次报名的考生资料分开整理装订。首次报名的考生资料按照以上所列资料整理;二次报名的,以上所列第(2)、(5)项资料不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