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地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退休时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已满30年的归侨男职工和工作已满25年的归侨女职工。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并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且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可参照处理。
对于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照片(大一寸)。
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3、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的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4、或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