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未遂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某个犯罪的未遂情况作出具体的量刑规定,但对未遂犯的处罚有相应的原则要求,即要是能够认定属于犯罪未遂的话,此时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强奸罪未遂的量刑,需要先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确定了量刑幅度之后,在对罪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