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机构
揭西县公安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预受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预受理”;
2.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
3.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及采集指纹进行受理后凭受理回执交费;
4.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的,作退件处理。
3、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