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23办公室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惠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惠城区民宗局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于不能当场作出判定的,接件受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
3.审查。受理后,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实际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在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完成各项审查环节后,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拟同意的决定,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