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门诊医疗
黑龙江新*合对于一些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给予报销,包括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住院医疗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属于黑龙江新*合报销范围,其中检查费包括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
大病医疗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农村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黑龙江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合强调的是农民自愿参加,它近似相当于现在的保险。在新*合创始的第一年,没有使用的,资金可以转向第二年,但自第二年起,没有使用的钱也不能转向下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