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审批业务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审批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当场告知,更正后予以受理;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行政审批业务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时限
30(自然日)
五、办理材料
主要内容包括:拟办机构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范围、招生对象、园舍占地及建筑面积。
身份证需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
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
取得方式(自有、租赁或购买)。验原件收复印件。
1.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验原件收复印件。属捐赠性质校产的须提交。
验原件收复印件(工业用地该教育用地的需提交本项材料)。
1.验原件收复印件。2.办学协议书包括:举办者权利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比例情况、权益分配、合作期限等(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供本项材料)。
如规划部门提供的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