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或者(户口薄要求首页要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若户口薄无法提供,可以在户籍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以及复印件(需要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相关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入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