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办职能权限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二、什么是拆迁办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