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此项资料务必收集齐备,否则将影响办理补缴;
5.属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交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
(2)患病基本治愈,但不宜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