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离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以后,提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前来办理。
(三)租房提取:需提供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当年查询结果当年有效)和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表。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需提交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财产公证书、死亡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火化证明);
2、财产继承存在纠纷的,由法院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判决书、协助通知书、裁定书及死亡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火化证明)。
(五)职工因工作调离本市提取:需提供人事部门调函或单位调任文件。
(六)出境定居提取:
需提交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薄);
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需提供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薄)。
(七)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需提交:
二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病例、出院诊断书、出院专用款收据。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中心要求职工提供所需材料。
(八)提取人及需提供相关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银行联名卡;
2、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员至少两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员、申请人身份证。经审批后,提取的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单位账户;
3、职工委托配偶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申请人的委托书、银行联名卡,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4、职工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经公证部门公正的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书面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重大疾病、租住住房、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相关确定直系亲属关系的公证文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结婚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