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带好办理材料到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登记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受理;
3、男女双方签订承诺书,保证生育的是第一胎;
4、签发生育服务证。
1、依法结婚;
2、初次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计划怀孕时进行生育登记或审批,自主安排生育,也可在怀孕或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
3、生育后进行登记的,必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