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9年合作医疗的成年高档报销比例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8%。
成年低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学生儿童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一)成都市户籍参保
参保条件:
1、本市户籍;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
3、个体人员接续参保。
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已在成都建立社保关系的需提供社保卡;
3、户口簿;
4、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参保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成都市社保局或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一般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成功。
(二)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参保
参保条件:
1、非本市户籍;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
已建立社保关系:
1、持本市《居住证》人员,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所需资料有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均需原件),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2、未办理《居住证》人员,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所需资料有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成都市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应当向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局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可以报销的范围
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不能报销的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
居民医保
成年低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学生儿童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在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电话: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