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
三、办理材料
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真实合法,有相应签章
需核对原件,真实有效
资料说明详细准确
直接提交给实施机关
措施合理有效,有可操作性,不会造成安全隐患
四、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八条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事先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装卸。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阳分厅(http://cysp.st.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经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审批通过后,受理人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审批单。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审批通过后,受理人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审批单。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