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制证
5、送达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