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界址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备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网上获取入口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属于房屋或拟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房屋界址范围变更,须提交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1、土地权籍调查测绘费: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执行;
2、房屋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执行;
3、登记证书费:20元/本(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签名并按手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