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12123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