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2020年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
1、增值税的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2、营业税的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