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一楼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兴义市建设路22号)
二、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一楼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兴义市建设路22号)
三、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一、是否取得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企事业单位:是否持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证。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申请表;2、洽谈会组织方案及会场平面图;3、安全许可手续;4、主办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5、主办单位与合办、协办、承办单位的合作协议。三、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加盖单位公章(红章)。上述三项内容满足,予以受理。上述三项内容有一项不满足,不予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要点:一、审查结论:1.审查项目与申请项目、受理项目一致,无漏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要说明理由),无多项。2.审查条款、审查记录、审查结论一致。3.审查结论表述清楚,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二、审查时间:1.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约请鉴定评审。(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2.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当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三、审查组组成:1.一般由3名以上审查人员组成,最多不得超过5人。2.审查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审查组的组成不利于审查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审查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审查机构应当对审查人员予以重新安排)。四、现场审查主要内容:1.核查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2.审查申请机构的人员、检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的要求。3、作好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五、审查报告出具时间:1.审查机构应当在现场审查工作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报告。2.审查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报告。决定要点: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8、其他相关事项。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在《举办招聘洽谈会申请表》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签字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审查要点:一、审查结论:1.审查项目与申请项目、受理项目一致,无漏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要说明理由),无多项。2.审查条款、审查记录、审查结论一致。3.审查结论表述清楚,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二、审查时间:1.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约请鉴定评审。(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2.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当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三、审查组组成:1.一般由3名以上审查人员组成,最多不得超过5人。2.审查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审查组的组成不利于审查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审查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审查机构应当对审查人员予以重新安排)。四、现场审查主要内容:1.核查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2.审查申请机构的人员、检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的要求。3、作好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五、审查报告出具时间:1.审查机构应当在现场审查工作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报告。2.审查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报告。决定要点: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8、其他相关事项。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在《举办招聘洽谈会申请表》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签字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准予备案的送达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签字盖章的《举办招聘洽谈会申请表》。2、对不予备案的送达《不予备案通知书》。
1、准予备案的送达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签字盖章的《举办招聘洽谈会申请表》。2、对不予备案的送达《不予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