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七条
1、在太原市内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
2、社会保障卡丢失
持卡人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补(换)卡,并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补(换)卡费用。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代理人和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