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16- 80801611 0516-12345
1. 低保、特困家庭: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
(2)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低收入家庭: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11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1、个人书面申请
2、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3、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共同生活的证明材料;
6、家庭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7、《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