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83963753。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 第三十条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公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基本情况,以及制定的配租方案。 第三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采取电脑摇号等方式进行实物配租。电脑摇号配租应当邀请申请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参加,并进行监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等。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