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分厅(网址:http://sp.st.gov.cn/Modules/Default/ServiceItemGuide.aspx?ItemID=24dadd01-56c8-4d9b-a0b0-f2ba25d4230c;)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营许可类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营许可类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质监部门将采取现场安全监察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从事作业项目与许可资格比对、检查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情况的方式)。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6.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营许可类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营许可类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质监部门将采取现场安全监察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从事作业项目与许可资格比对、检查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情况的方式)。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6.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