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所需占用的农用地不得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的土地。(2)对固体废弃物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渗漏、扩散、流失和自燃。(3)堆放、填埋固体废弃物符合生态修复工程回填物。(4)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废物的围蔽、遮挡扬尘、冲洗等配套设施。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机构
濠江区农林水务局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即中国银行广澳支行后面)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
五、办理材料
(1)通过窗口提交的:验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应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领取证书时应效验原件。
字迹工整、清晰
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机构
有资质机构
国土部门提供的所申请农用地不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的证明材料(包括图斑)。
检查原件
初审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