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第七条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见附件2);(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第八条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3),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二、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年)
第七条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第八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掌握避碰、信号、通信、消防、救生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6周岁;
(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见附件2);
(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条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
(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3),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