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群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用途
1.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2.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3.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4.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5.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6.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7.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