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统筹范围转移时:
1、需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在办理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后,参保单位应持《养老保险手册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同时提供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名称。
2、经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无误,打印出当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贴入养老保险手册,在个人账户单空白处注明“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至年月,请接续”,对养老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并打印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交复核人复核签字。
3、需转出保险基金的,业务经办人核算后填写票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人员办理汇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