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办理机构
毕节市公安局
三、办理费用
行驶证工本费10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号牌100元(注如互联网选号还需加机动车临时号牌10元)
四、办理地点
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楼车管所内3号,4号窗口受理)乘车路线有3路、2路公交线路。(注:新车可在服务站办理新车登记,机动车需检测的上检测站,进口车需到市车管所)
五、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