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惠来县惠城镇祚通南门东路21号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惠来县惠城镇祚通南门东路21号
四、办理材料
需加盖公章。
符合法定形式,注明与原件相符。
符合法定形式,注明与原件相符。
需有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符合法定形式,注明与原件相符。
符合法定形式,注明与原件相符。
防疫技术人员学历、职业资格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惠来分厅”(hlwb.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网上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验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书》。申请人在收到《受理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对应核验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转交县畜牧局。
3、审查
县畜牧局应在8个工作日内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窗口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经书面检查符合要求后,审查人员向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等特殊审查期限通知并约定时间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决定人审批。
4、审批决定
审批人员(决定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拟办意见做出审批决定。证件制作人员依据许可决定,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相关文书并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
5、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证件发放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农业局窗口提出本事项申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农业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并作出受理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交县农业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
县农业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农业局窗口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经书面检查符合要求后,审查人员向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等特殊审查期限通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决定人审批。
4、审批决定
审批人员(决定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拟办意见做出审批决定。证件制作人员依据许可决定,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相关文书并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
5、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农业局窗口证件发放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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