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方法很简单,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就医,交押金,等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己负担的,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该医保报销的,由医保和医院结算,就不需要参保人自己垫付了。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参保中心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定点医院是经过医院申请、医保考察,符合医保要求的为本区域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其他医院就是没有定点认定手续,在这样的医院就医既不能刷医保卡,住院也不能报销。
如果参保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对有些患者不能进一步治疗,会建议患者转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的。但要办理填写转诊申请,要医保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