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收据丢失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遗失的,应到相应的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或到房地产档案馆查档后,再持现行文件规定的资料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