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办理窗口提出补证申请,窗口人员出具遗失补证核查单后由档案科核档,并出具西安市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2、申请人持遗失补证核查单、西安市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办理登报公示原证作废和现场张贴公告。(公告期不计入流程时限之内)
3、公示期均满一个月未收到异议的,申请人持材料向窗口人员申请补证。
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录入、扫描、校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由房管部门(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按程序及承诺时限进行办理,并将相关数据推送不动产登记部门。
5、不动产登记部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缮证,将不动产权证书转发证窗口短信通知业主领证。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玉祥门香米园西巷93号
联系电话:87315278 87315279
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每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