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监会调查报告,该造星公司财务数据造假的情况有四点:
1、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
该公司多部电视剧作品进行版权转让时, 不按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确认收入,造成虚增收入2789.43万元,这些收入基本是不在账上的。
2、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
该公司通过虚构应收账款,增加公司的收入,并且少计了很多应计而未计的坏账准备,间接增加了收入。虚构的应收账款多达2550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0万元。
3、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该公司将应付账款时间推迟,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从而造成少计提坏账准备总共260多万元。
4、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该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旗下艺人借款等行为,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000万元。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证监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
1、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该公司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该公司涉事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1.资产虚增
(1)费用资产化
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存货不实
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
(3)固定资产价值虚假
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折旧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
(4)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
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
2.负债不实
(1)应付款项高估
许多企业的应付款项不及时或每年与往来单位核对确认清理,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应退未退、应付未付款项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不包括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已经不存在的仍挂账的也不少见,企业实际需付债务小于财务账面债务,企业应付款项高估。
(2)预提费用不实
许多企业为了调节当期损益,不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而是根据企业调节损益的需求预提,有的企业应提的不提或不应预提及多预提的不及时冲销,致使预提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