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需要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权利人名称变更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材料;土地坐落变更的提交村委会出具的土地坐落变更说明原件1份
5、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的提交
办理流程:
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10个工作日,其中初审8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登簿、办结(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