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应当载明:1、简要叙述该宗地位置、取得方式、土地用途、面积、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等情况;2、土地使用权续期后的用途及规划情况;3、申请续期的理由、依据及效益情况说明等内容;4、若宗地为共有宗地的,需共有人共同申请。
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向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申请查询获得
向规划部门申请获得
向银行申请获得
核对原件,收取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盖章确认
核对原件,收取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盖章确认
核对原件,收取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