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有的二手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开发商的项目没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开发公司资金比较紧张,公积金贷款放款相对于商业贷款放款时间较长,公司承受不起。
2、开发公司本身不太规范,达不到公积金中心项目备案的要求,或备案申请被拒绝的。
3、开发项目属于比较强势,嫌闲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麻烦而不愿意给业主办理。
4、开发公司属于新成立的,以前没有开发过商品房项目或者只开发过很小的项目。公司本身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