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兴宁市畜牧兽医局牧政股。
5、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兴宁市畜牧兽医局牧政股寄送《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4.决定。审核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