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南雄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民警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符合要求;申请人交验的相关证件、证明是否真实有效、齐全,符合要求;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是否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等。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疑点的,受理后应及时进行核查;申请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情形的,受理后应当在审查情况中注明;不符合本规范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在4天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通过的上报韶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