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护照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还应提交部队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外省居民还应提供居住证。
4、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正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6、在出入境部门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