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两级户政(治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此次发布的便民措施中,新增5类人员可以通过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
(1)持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电子普通护照入境的中国公民;
(2)持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赴香港或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
(3)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1年以上(含)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
(4)持外国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5)在定期国际航班上服务的中国籍机组人员和可免签入境及已办妥1年以上(含)乘务(C)、任职(Z)签证或居留证件的外国籍机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