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公民或法人,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的。
二、办理材料
1.“申请方负责人”一栏需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与船检证书等相关提交材料内容一致。
需核对原件,需在有效期内。需核对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渔-业船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有的,应当提交共有协议复印件。
与原件校验一致。
需将抵押权登记情况载入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核对原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与原件校验一致。
与原件校验一致。
与原件校验一致。
国籍证书需在有效期内。